網路發展到一個程度,在人們玩過了寄信、打屁聊天,看夠也讀夠了各式各樣精美的商業網站和電子報後,開始轉以個體戶為單位,人們開始興起利用網路為自己做紀錄的念頭,於是乎,一種以web作為呈現媒介的個人紀錄出現了。1997年,一個叫Jorn Barger的人為這個念頭取了個名字『Weblog』,也就是Web Log (有時也稱做newspage或filter),簡稱Blog,中文為網路日誌(或網誌)、部落格、博格…。這,就是blog junior誕生記。 
 

    根據2003年10月26日中時開卷周易正先生對部落格所做的介紹,「Blog泛指具有相同形式的網站或書寫行為:這些網站經常更新(每天甚至每數分鐘)、具有明顯的時間標示,並且反時序排列文章(最新的文章陳列在網站最上方)、以個人敘述為主要筆調、內容中經常夾雜連結到其他網站的超連結…」。 
  

    Blog在網路上已流行經年,透過簡單好用的平台,人們更容易擁有並維持自己的部落格,可以選擇公開,也可以保持隱私,悉聽尊便。它簡單方便又充滿個人特色,具有強烈的社交性格,促使人們即時且頻密的互動,被認為是近年來最重要的網路現象,數以百萬計的bloggers甚至發展到可以bloggers’map(通常以地下鐵的地圖為主,再以不同主題做分類,如紐約規模龐大的nyc bloggers) 做搜尋;而隨著mobile功能的大躍進,mobile 結合blog而有moblog這樣的新興玩意兒。 
   

    因為是使用行動裝置,受到目前器材解析度的限制,功能也未臻齊全,可以看得出moblog影像部分比較粗糙、寫實、隨性,雖然沒有專業攝影甚至一般傻瓜相機所攝之作品來的精緻,卻更有種貼近生活之美的感動與樂趣。可以想像,webloggers在傳達訊息時,必定是坐在電腦桌前;有了行動力,mobloggers是動態的,他可能在吃飯、在上廁所、或在街上遊走…。以moblog做行動寫真、城市影像地圖、旅遊日誌、新聞傳真、在地消息…,結合ishop、影音記錄、文字抒情,都是很好的點子,尤其對於不同族群、俱樂部、歌/影友(球迷)會、同學會…等有特定屬性的群眾,可發揮凝聚向心力、訊息及時傳播的功能。 
    

    對於希望生命不留白,又願意『將好東西和任何人分享』的任何年齡層的人們、想隨時接收好康商家優惠與流行資訊的人們、甚或對窺探別人生活以至小道八卦有極大興趣的人們,其方便性也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。著名的普普藝術大師安迪‧沃荷(Andy Warhol) 曾說過一句名言:「未來,每個人都有機會成名十五分鐘」(In the future everybody will be world famous for about 15 minutes.),透過moblog的幫忙,現代人想成名易如反掌,超過十五分鐘更不是問題。君不見照相手機推出後,自拍裸照並上網流傳之風大行其道嗎! 
     
     

本篇摘錄自: 部落格算什麼?行動部落格才夠屌!~~Moblog係蝦米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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